? ? ? ?一、目的依據
? ? ? ?為了加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,切實保護耕地,促進市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》《地質災害防治條例》《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》和《甘肅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》等法律法規,結合我市實際,制定本辦法
二、主要內容
? ? ? ?本辦法主要包括4個方面的內容,分別是耕地補償原因、耕地認定程序、耕地補償標準和耕地補償恢復治理。
1.耕地補償原因。塌陷耕地是指本行政區域內,因采礦權人采礦而造成地表崩塌、滑坡、塌陷、裂縫、沉降而影響耕作的耕地。
2.耕地認定程序。由塌陷耕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組織調查摸底,向市政府提出塌陷耕地損失補償申請,由市自然資源局、應急管理局、生態環境局、工信局會同采礦權人和相關鄉(鎮),組織現場丈量、確認,提出耕地補償意見,采礦權人按年度給鄉鎮撥付資金,鄉鎮負責兌付。
3.耕地補償標準。塌陷耕地補償標準的確定。塌陷耕地補償劃分為 水澆地、川旱地、山旱地三類。補償標準:
(一)水澆地:每年每畝補償700元。
(二)川旱地:每年每畝補償600元。
(三)山旱地:每年每畝補償500元。
4.耕地補償恢復治理。耕地補償?10年期滿塌陷穩定后,由采礦權人負責治理,市政府組織自然資源、應急管理、水務、農業農村、生態環境、財政、審計等部門和有關鄉(鎮)驗收后,交由當地鄉(鎮)人民政府,由鄉(鎮)人民政府負責安排原耕種人正常耕作。耕地補償10年期滿塌陷未穩定的,由采礦權人按第10年標準繼續進行補償。
三、意見建議
? ? ? 建議以市政府辦公室文件印發各鄉鎮和相關部門。
? ? ? 相關鏈接:華亭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華亭市采礦塌陷耕地補償辦法的通知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