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鄉鎮人民政府,城市社區、工業園區管委會,市直各部門,省、?市駐華亭各單位:
《華亭市財政資金審批撥付管理暫行辦法》?已經市政府第?68?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現印發你們,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。
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? 華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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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此件公開發布)
華亭市財政資金審批撥付管理暫行辦法
第一章?總??則
第一條 ?為進一步規范財政資金審批撥付程序,強化預算約?束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,確保財政資金安全高效運行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》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,結合本市?實際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?本辦法適用于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一般公共預算、?政府性基金預算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、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財政?專戶管理資金。
第三條 ?各級各部門應嚴格執行經市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年?度預算;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追加支出,確需調整的須履行法定?程序;財政資金支出必須以年初預算或者調整預算為依據,未列?入預算的不得支出。
第四條 ?財政資金支出應遵循“依法依規、分類管理、集中?審批、講究效率”的原則,在優先保障基本民生、行政事業單位?人員工資、機構運轉支出(以下簡稱“三保”支出)的前提下,統?籌整合財力支持全市重點民生、重點產業和重點工作。
第二章 ?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審批撥付程序
第五條?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資金審批撥付按照以下程序辦理:
(一)基本支出:年度預算的基本支出由市財政局直接下達。?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(含聘用人員工資、各項津補貼、社保繳?費、人員增資等)、公用經費、遺屬補助和喪葬費撫恤金支出,?市財政局按照年初預算在預算一體化系統直接下達;人員經費由?預算單位按照市委組織部、市人社局、市醫保局審批和核定金額?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內錄入支付申請,市財政局據實審批。預?算單位應按照人員經費審批部門和財政部門時限要求完成審核及?預算一體化系統數據報送工作,未按時完成審批報送的,市財政?局可延期撥付。公用經費由市財政局按照序時進度每季度初?5?日?內下達預算單位。遺屬補助由市人社局和民政局聯合審核后報財?政局撥付資金,喪葬費撫恤金支出由市財政局審核后下達預算單?位。
(二)已明確使用單位的特定目標類支出:由預算單位向市?財政局提出資金使用書面申請,市財政局根據預算執行進度和項?目實際需求,定期提出撥款審批單,報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?導審批后,按照審定意見下達預算指標。
(三)未明確使用單位的特定目標類支出:由用款部門根據?工作需要向市政府提出用款申請,經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?簽署意見后送市財政局,經市財政局審核提出撥款審批單,報市?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后,市財政局按照審定意見在?2 個?工作日內通過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完成指標下達,并印發資金劃撥通知書。
第三章 ?市級財政預算追加審批撥付程序
第六條 ?預算單位應精準編制中期規劃和年初預算,牢固樹?立預算法定意識和過“緊日子”思想,嚴格按照批復的預算組織執?行,嚴把支出關?口。預算執行中原則上不追加經費,因不可預見?因素必須當年追加支出的,按照法定程序審批預算追加。每年預?算追加兩次,時間集中在?9?月份和?12?月份。資金來源優先從部?門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資金、年初預算安排的運轉類項目、特定目?標類項目或爭取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統籌解決。追加預算支出須符?合以下情形:
(一)中央、省市出臺重大政策需增加的支出;
(二)市委、市政府重大決策、重大部署需增加的支出;
(三)發生自然災害、突發公共事件等不可預見的新增支出;
(四)年初未能列入部門預算,確需在預算執行中安排的支?出。
第七條 ?人員經費預算追加程序。年度預算下達后,因人員?編制變動、實有人數變動、社保等繳費基數變動、機構職能調整?等導致本部門人員工資福利及運轉經費增加的,由預算單位向市?財政局提出預算追加申請,市財政局根據市委組織部或市人社局?批準文件優先使用預留增資辦理撥付。對國家出臺的政策性因素需要批量辦理人員經費追加的,由市財政局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報?經市委常委會、市政府常務會審議,并按程序提請市人大常委會?審查批準預算調整方案后,?由市財政局及時辦理撥付。
第八條 ?特定目標類項目追加程序:預算單位確需追加預算?的項目支出,應按照《華亭市預算績效管理辦法》《華亭市預算評審管理辦法》開展事前績效評估和預算評審,評審通過后由資?金使用單位的主管部門向市政府提出書面申請,經市政府主要領?導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,市財政局編制預算調整方案(草案) 報市委常委會、市政府常務會審議,并按程序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預算調整方案后,?由市財政局及時辦理撥付。
在預算執行中,對突發自然災害等公共事件需及時增加預算?支出的,由預算單位向市政府提出書面申請,經市政府主要領導?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后,市財政局優先動用預備費撥付資金,預?備費不足支出的,市財政局先撥付資金,再按正常程序編入年度?預算調整方案(草案),提交市委常委會、市政府常務會審議,?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。
第四章 ?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審批撥付程序
第九條 ?上級轉移支付資金適用范圍:指上級財政下達的專?項轉移支付資金和有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。
第十條 ?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的審批程序:
(一)明確資金使用單位及用途的上級轉移支付:市財政局?收到資金下達文件后,2 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資金使用單位,資?金使用單位按照函告要求在?3?日內將績效目標表加蓋單位公章后?連同電子版報送市財政局資金管理股室,市財政局審核同意后由?資金管理股室印發資金劃撥通知書,資金使用單位及時申報項目?庫、生成指標,待市財政局匯總上級專項資金審批撥付單呈報市政?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后,按規定撥付。
(二)未明確資金使用單位及用途、需要二次分配的上級財?政轉移支付:市財政局收到資金(收到資金下達文件和預算管理?一體化接收到指標數據)后確認對賬。對賬無誤后2 個工作日內?向資金主管部門印發《關于提出資金分配計劃的告知函》。資金?主管部門按照函告要求在?5?日內以正式文件將資金分配計劃、績?效目標表及佐證資料上報市財政局資金管理股室,市財政局收到?資金分配計劃后?5?日內匯總資金撥付審批單,報市政府主要領導?和分管領導審批,按照審定意見?3?日內下達資金并印發資金劃撥?通知書,資金使用單位根據資金劃撥通知書載明的項目名稱、功?能科目及績效目標通過一體化系統業務流程申報支出。
第五章 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審批撥付程序
第十一條 ?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審批撥付程序:
(一)納入年度預算安排并明確使用部門及用途的政府性基金預算資金,由預算部門向市財政局提出資金使用申請,市財政?局定期匯總、審核,提出撥款審批單提請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?導審批,按照審定意見通知預算單位在一體化系統申報支出。
(二)納入年度預算安排未明確使用部門及用途的政府性基?金預算資金,由市財政局資金管理股室以待分配資金形式切塊代?編,有支出需求的預算單位,根據政府性基金支出相關政策向市?財政局提出資金使用申請,市財政局審核并提出撥款審批單,報?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,按照審定意見通知預算單位在?一體化系統申報支出。
第六章 其他財政性資金審批撥付程序
第十二條 ?社保基金預算資金實性閉環管理,由市財政局和?市人社局按照社保基金管理辦法審批撥付。
第十三條 ?財政存量資金安排支出審批撥付流程:財政存量?資金盤活后因項目尚未完工確需繼續使用和按照專項資金管理?辦法需調劑使用的,由資金主管部門向市財政局提出申請,市財?政局審核后提出撥付意見,報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審批,?按照審定意見通知預算單位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申報支出。
第十四條 ?教育收費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由各學校根據實際?需求提出書面申請,市財政局審批撥付。
第七章??附??則
第十五條 ?財政資金審批撥付要守住安全底線,盡力提高效?率,嚴格按工作工程進度從快從嚴審批撥付,高效保障工作推進,?因特殊、緊急事項的項目撥款,市政府領導在外出差或其他特殊?原因無法及時審批的,經市財政局審核,短信、微信等方式請示?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同意后,可以先行辦理資金撥付,事?后報市政府領導補簽審批。
第十六條 ?凡年初預算外追加財政資金,必須嚴格按照規定 的審批權限、審批程序辦理,未按規定程序履行審批的單位經費?報告,市財政局一律不予受理。
第十七條 ?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,嚴格落實預算單位支出管理責任,確保項目建設的真實性、工程量的準確性、資金使用?的安全性、支付方式的合規性、會計資料的完整性,提高資金使?用效益,開展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及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績效評價工?作,同時強化績效評價結果在部門預算安排中的應用,將績效評?價結果與下年度部門預算安排相掛鉤。
第十八條?各預算單位要自覺執行有關規定,切實加強資金?管理,主動接受監督;因資金分配計劃和績效目標表未按規定時?間報送,造成資金逾期下達、支付進度緩慢等問題影響考核或被?問責的,市委、市政府對資金主管部門進行問責處理;市審計局、?市財政局應加強財政資金的監督與檢查,對發現的問題,應當及時調查、分清責任、限期糾正,情節嚴重的移送市紀檢監察機關?處理;凡不按規定使用財政性資金,擠占、挪用專項資金的,一?經發現,由市財政局扣減責任單位經費,情節嚴重的,移送市紀?檢監察機關查處,直至追究法律責任。
第十九條 ?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,自印發之日起施行,?凡與本辦法不一致的,?以本辦法為準。
文件下載:華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《華亭市財政資金審批撥付管理暫行辦法》的通知.pdf
政策解讀:文字解讀 || 關于《華亭市財政資金審批撥付管理暫行辦法》政策解讀?